返回 第113章 前往  不合理真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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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3章 前往 (第1/3页)

    祁渊就这么被苏平拎着上了车。

    车辆启动的时候他都没反应过来状况,懵懵的问:“苏队,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县城。”

    “去那干什么?”

    “老苏手手受伤了,不方便。”苏平解释说:“县局那边,光靠方常他们俩镇不住,必须得有人才行,所以我上去。”

    “哦。”祁渊点点头。

    顿了顿,苏平又说:“这次上去,理论上只是做点表面功夫,继续审一审那几个被逮捕的直接凶手,按理不会出什么事儿。但……指不定还是会跟这个犯罪团伙对上,有一定的危险,你别贸然行动,跟紧我。”

    “明白。”祁渊当即应下。

    他格斗和擒拿练得也就一般,勉强通过考试但几乎没有实战那种,体格也算不上健硕,也没个靠谱的武器比如手枪什么的,遇到危险虽然不说毫无反抗能力,却也差不太多。

    毕竟余桥这边的相关管理条例还算严格,刑警配枪规矩蛮多的,枪证、持枪证和警察证一个都不能少。

    其中警察证与正式警衔需转正后才会制作配发,而枪证与持枪证之间的关系就类似于汽车行驶证与驾驶证的关系了。

    当然配枪与持枪是两个概念,任务中持枪的各项规定比之配枪而言来的要宽松多了,简单来讲就是长期配枪与临时用枪的区别了。

    不过祁渊现在连持枪证都没有,换句话说理论上讲他除了训练时外都不允许持有、使用枪支。

    苏平先前虽然说帮他申请持枪证,但也仅仅只是将材料先准备好等时间到了尽快将证办下来罢了——毕竟民警申请公务用枪持枪证的条件当中有一条是从事公安工作满一年,这一年包括见习期,但还需要一段时间……

    当然也有些不讲究的领导,在执行某些比较特殊的任务的时候会要求所有民警——包括见习警——持枪。

    如果没什么事儿还好说,真要出事了,还得自己扛责任。

    好在荀牧和苏平都挺讲究的。

    “想什么呢?”正当他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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