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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二 (第2/3页)
孩子”变成“神的代言人”。
西方有很大一部分人都信仰宗教,在西方的国度,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人数非常多,哪怕是东方这边同一大洲的其他国家,也有众多佛教的教众。
在国内本土的宗教追究起来其实只有道教和儒教。儒教相对来说知道的人并不多,且道教并不讲究过度的传播信仰,增加教徒。
再加上国内的体制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国内的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信仰的是唯物主义,对于鬼神之说抱有的往往是“敬鬼神而远之”,或者“破除封建迷信”的态度。
就算是信鬼神的,也大都在需要的时候去拜需要的神,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然后这边拜拜那边拜拜,求个安心,是某个宗教的虔诚信徒的人非常少。
一个新建立的,没有根基,没有教众的宗教,在国外那些老牌宗教势力的范围内求生存,显然不如在国内的无神论基础上发展要容易。
看看以前的惊天邪教案例,法某功,在国内以传\/销的形式发展了一大片的狂信徒,造成了极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邪教是邪恶的,是危害极大的。
可能是因为不想那么快被定性成“邪教”,所以RL的教义和传播途径当中并没有忽悠底层教众去“寻找天国”,而是说应当在人间解放人性,寻求欲念的自由。
而且RL行事比较隐蔽,除了十年前的大规模失踪案被怀疑和它有关系之外,之后的十年里,他完全销声匿迹,听不到半点风声。
“是你啊。”见到带着几个人的沈忆的时候,曹庭阳笑了一下。
沈忆也同他打招呼,那态度,可比见到谢璟琛的时候好上太多了。“曹哥,是我。这回我们终于有机会合作了。”
曹庭阳和沈忆的辈分论起来比较怪。曹庭阳比沈忆大了十来岁,又比沈忆的父亲小了十来岁。十来岁这个年龄差距有些微妙,叔侄相称似乎不太合适,兄弟相称又似乎也有些不对。
总之,沈忆他爸管曹庭阳叫“老弟”,曹庭阳也管沈忆叫“老弟”,各论各的,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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