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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举世无双鹅毛笔 (第3/3页)
道了,姐姐。”听到姐姐的教导,丁大壮赶紧收了收心,磨起墨来不再横冲直撞了。
他这边把墨汁磨好,丁小白和丁小朵也吃好饭了,牵着妹妹去了书桌,正看到丁大壮铺好了纸张,正拿鹅毛笔蘸墨呢。
“哎哟,不好用啊,姐姐,扎手,笔杆也太细了,握不住。”丁大壮举着鹅毛笔朝自家姐姐摇晃着。
“是姐姐忘了,靠下边的羽毛也是要弄干净的,不然会妨碍写字,来,姐姐帮你处理一下。”
把刚蘸上的墨汁擦干净,丁小白就拿起雕刻刀去削羽毛,又怕削坏羽毛,又怕削着手指,手法着实是有点笨拙。
“只要削到羽毛碰不着手是吗?我来吧。”高山接过丁小白手里的雕刻刀和鹅毛笔,三两下就削好了。
“你这手法可以的呀。”丁小白羡慕地赞叹了一句,她刚刚削的时候,觉得很难弄的,结果人家几下就完事儿了。
高山谦虚道,“以前打猎的时候,经常要用到刀子,熟能生巧而已,你是没用惯,才会觉得不好弄。”
丁小白也不再跟高山客气,他帮自己做的事情太多了,也不差这一枝鹅毛笔了。
拿着笔蘸了墨汁,在弟弟铺好的纸上写了个双字,自己生产出的鹅毛笔,在现在的这个时空里,应该算是举世无双的了吧?除了自己,别处再没有了。
虽然是盗用了现代的知识储备,但它到底是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这个可以不谦虚地说。
新笔用起来还不太流畅,这鹅毛笔跟新买的钢笔犯同样的毛病,都得用一用,等到把笔尖磨圆就好了。
那是不是自己可以手动磨呢?丁小白又开始突发奇想了,跟着拍了下自己的脑瓜门,好像不行哎。
鹅毛笔的笔尖很容易磨损,记忆里古代欧洲经常写字的人,随身通常都带着一把小刀,专门用来削笔尖。
如果自己手动把笔尖磨圆了,那写不了多少字,笔尖大概就不能用了,就得需要重新削,那不是白费工夫了么,使用效率还会因此降低。
那就这样吧,丁小白又蘸了些墨水,开始在纸上写字,这回她写了一首咏鹅,反正家里也没人认识,别白用了一回鹅毛,算是对鹅的感谢。
结果还不是特别理想,就算是没有清除笔管里的絮状物,笔管里也存不下多少墨汁,几乎是写一两个字就要重新蘸一下墨。
尽管有些麻烦,丁小白还是很开心的,这枝笔总比软塌塌的毛笔用得舒服,只要蘸墨的时候小心些,别蘸得太多,洇成了一大滩就好。
看到姐姐真的用鹅毛笔写出字了,丁大壮急得不行,“姐姐,给我试试,让我写一下。”
丁小白把鹅毛笔递给弟弟,教了他一下蘸墨的技巧,真是个聪明,没一会儿就用得很顺手了。
因为他刚开始学写毛笔字,所以对毛笔还没什么依赖性,这时候用起鹅毛笔来,就觉得能使得上力,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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