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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看走眼了 (第2/3页)
前了解了一些。”
掌柜的这才释然了,他就说么,这么小的一个小姑娘,穿着又这么破旧,怎么可能有余钱学认字。
“是要给你弟弟用的?太粗了小孩子也握不住,你要是信得过伯伯,伯伯就帮你挑两支笔可好?不挑贵的,给你挑好用的。”
丁小白连忙点头,她虽然学过写毛笔字,但初学的时候都是老师帮忙挑的纸笔,她只知道些大概,确实挑不好,“那就谢谢伯伯了。”
掌柜的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两只粗细恰好的,“就这两只吧,等把这两只笔用秃了,字也就练得差不多了,可以换好一些的笔了。”
丁小白赶紧接过毛笔,连声道谢,又让掌柜的帮她挑了些练字的棉纸,新学的人,用宣纸太过浪费了。
掌柜的还真没想到,这个看着衣衫破旧的小姑娘,竟然是个大客户,买了整整两大刀的棉纸,而不是像那些穷书生似的,一次只买一小打。
掌柜的赶紧让小二帮忙把棉纸包了,“赶紧的,帮这位姑娘把东西送过去,小心着些,别浸了雪。”
小二也已经被丁小白的出手给震着了,赶紧一迭声地应着,拿过一个旧包袱皮,把棉纸仔仔细细地包好。
“掌柜伯伯,我还要买些墨和砚台,您也帮我一起挑了吧,虽然不能挑太贵的,但墨要能晕开的,太次的不行,练不出字来。”
掌柜的笑了,“小姑娘可真是个精明的,放心吧,伯伯保管给你挑又合用又便宜的。”
对于这个又精又灵的小姑娘,掌柜的着实是喜欢得紧,自然给她挑了最好用的,还饶了一块便宜的墨给她,让丁小白开心不已。
“伯伯,您人这么好,我就再买一本入门的书吧,您看是三字经好,还是千字文好?或者先买百家姓?”
说着话,丁小白就朝墙上的书架看过去,眼睛在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上打着转,有些拿不定主意,三、百、千都是这时候识字入门的书。
掌柜的这次能够确定,自已是真的看走眼了,这个小姑娘绝对不简单,她说不认字,肯定是骗自已的。
说不得,是哪个大宅子破落了,但大户人家的底蕴还在呢,只看小姑娘不卑不亢的气度,也不像是农家院里出来的。
“我看就千字文吧,里面的字多,还有些连贯性的语句,用着应该合适,三字经太初级了,恐怕小姑娘用不到。”
丁小白眨了眨乌溜溜的大眼睛,想要反驳,她可不想这一打眼的工夫,自已就一再地露馅,轻易地被人给看穿了。
但想到自已把书拿回去,短时间也不会拿出来用,毕竟家里还得再装一阵子穷呢。
等自已有机会拿出书来,大壮应该已经学会三字经了,那多买一本三字经回去,确实浪费,干脆也就不说话了。
接过掌柜递过来的书,丁小白算好了银钱,心里也有点滴着血的心疼,太贵了,超出了她的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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